根据《关于申报河南工程学院产教融合系列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教务处决定开展2024年度河南工程学院校级产教融合系列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2024年立项的系列产教融合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鉴定结项条件
成果必须与项目内容相关。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必需)、实验报告、调研报告、教改方案、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材、教学软件、著作、论文、竞赛等。所有相关成果应注明“河南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改革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否则成果不予验收。
重点项目应在国内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教研论文(或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来源期刊不同的教研论文),且课题研究成果在教学或教学管理实践中得到应用;一般项目应在CN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教研论文,且课题研究成果在教学或教学管理实践中得到应用。
三、鉴定结项程序
(一)项目组提交结题材料,包括如下:
1、《河南工程学院产教融合系列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2);
2、按顺序装订成册的相关材料(附件3):
(1)项目申请书;
(2)中期报告书;
(3)调整申请表(如有);
(4)研究总结报告;
(5)成果附件(论文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复印件;著作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及封底复印件);
(6)研究成果在学校教学实践中应用材料;
(7)其他能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
(二)二级学院审核。
项目主持人所在二级单位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专家验收。
教务处组织专家根据任务书中明确的结题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提出结题验收意见。
(四)发文公布。
学校发布验收结果。
四、鉴定结项资料提交
各项目需提供项目结题验收表、项目申请书、任务书等相关资料、结题汇总表(附件4),每份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一式3份),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结题验收表》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回,请自行留底。
项目结项工作拟定于2026年3月11日进行,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结项材料。
附件1:2024年立项的产教融合项目
附件2:河南工程学院产教融合系列项目结题验收表
附件3:鉴定结项相关材料
附件4:河南工程学院产教融合系列项目结题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