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河工院教〔2021〕24号)文件要求,教务处决定开展2026年度河南工程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2024年立项的重点和一般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2023年立项未结项的项目、2022年立项未结项的项目。
二、鉴定结项条件
鉴定结项应严格依据《河南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河工院教〔2021〕24号)要求进行,在完成任务书规定任务的同时,重视成果使用,解决实际问题。
(一)教改项目研究成果必须与教改项目内容相关。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必需)、实验报告、调研报告、教改方案、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材、教学软件、著作、论文等。所有相关成果应注明“河南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改革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否则成果不予验收。
重点项目应在国内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主持人为第一作者的教研论文,或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教研论文(其中至少一篇是主持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且项目研究成果在教学或教学管理实践中得到应用。
一般项目应在CN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主持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且项目研究成果在教学或教学管理实践中得到应用。
(二)教改项目研究期限内,参加1—2次国内(外)高层次教改会议。
三、鉴定结项程序
(一)项目组提交结题材料。
包括:
1.《河南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2);
2.按顺序装订成册的相关材料(附件3):
①项目申请书;
②任务书;
③中期报告书;
④调整申请表(如有);
⑤研究总结报告;
⑥成果附件(论文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复印件;著作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及封底复印件);
⑦参加高层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会议的相关佐证材料;
⑧研究成果在学校教学实践中应用材料;
⑨其他能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
(二)二级学院审核。
项目主持人所在二级单位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专家验收。
教务处组织专家根据任务书中明确的结题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提出结题验收意见。
(四)发文公布。
学校发布验收结果。
四、鉴定结项资料提交
各项目需提供项目结题验收表、项目申请书、任务书等相关资料,以及结题汇总表(附件4)。每份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一式3份,含电子版),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结题验收表》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回,请自行留底。
请项目负责人于8月30日之前,将结项材料报送综合楼9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gcxyjyk@163.com,联系人:杨益龙62508526。
附件1:2024年立项的重点和一般项目
附件2:河南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
附件3:鉴定结项相关材料
附件4:河南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