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期初补考定于4月9日至4月14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考学生名单已下发至各学院,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无故缺考者、考试违纪者、考试成绩低于 30 分者以及实践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期初补考。
二、各学院补考安排详见附件,请根据需要自行下载。
三、请各位考生注意考试时间,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按时参加补考,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
教务处
2021 年 4 月 7 日
2020-2021-2各学院补考安排汇总表.xlsx